一、矿车运输事故的预防
1、对重要装备、设备(如绞车后备保护、绞车制动系统、斜井跑车装置、钢丝绳等)要加强日常管理、检查、维护、保养。
2、在特殊工作中,如调绳、检修、试运转等要制定专项措施,机电队、运输队技术人员要在现场亲自指挥。
3、斜井串车提升严禁蹬钩。行车时,严禁行人。变坡点必须悬挂醒目的“行车不行人”警示牌(声光信号)。信号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“行车不行人”的制度,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提升作业的倾斜井巷。
4、在倾斜井巷内必须坚持使用阻车器、挡车器、档车栏、常闭式安全门等防跑车装置和能够将运行中断绳、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,并定期试验,确保其动作灵敏、可靠。在提升过程中,如果发生串车与挡车器相撞或挡车器误动作的事故时,信号把钩工必须立即停车,并保护好现场,向相关部门汇报,等候处理。
5、各区队必须配备专职运输线路检查维修工,负责轨道和井筒安全设施的检查。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、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,严禁使用没有闭锁的矿车插销及其他不完好的矿车。严禁在井筒及各个车场随意翻掉矿车斗子,必须及时将不完好的矿车进行检修。
6、加强连接件的安全检验,在每次换钢丝绳时,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。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2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负荷的拉力试验,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到期未检验的钢丝绳连接件或矿车连接件。
7、机电动力中心要加强管理,各基层区队必须配备专职人员每日对井下小绞车、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、轨道、声光信号、钢丝绳认真检查,并填写记录,上报机电动力中心。
8、加强大件下放(提升)的管理工作。大件提升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;大件升井(下放)的捆绑必须可靠,装车不得超高、超宽、超长,重心不得偏移,并设专人进行检查验收。
9、井下轨道铺设及车场设计必须遵照设计规范,执行《煤矿安全规程》,确保安全距离。
10、运输巷道断面设计必须符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的规定,设备最突出部分与巷道支护的间隙、行人侧安全间隙必须满足要求。
11、加强运输轨道的管理,永久轨道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,临时轨道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品。固定专人维修主要运输线路轨道,道木要严实,木轨枕不朽不裂,混凝土轨枕无裂缝、无露筋,扣件齐全,道岔要符合设计要求。
12、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:
⑴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、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。
⑵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。
⑶在上部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。
⑷与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 ,安设能够阻止未连绳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。
⑸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,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。
⑹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够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。
13、人力推车时,一次只准推一辆车,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。同向推车的间距,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‰时,不得小于
14、人力推车必须时刻注意前方。在开始推车、停车时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,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、弯道、巷道口、风门、硐室出口时,推车必须发出警号,严禁放飞车。
15、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,确需停放时,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。
16、加强安全教育,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,建立良好的运输提升秩序,使每个职工都能自觉遵守运输提升中的有关规定。严禁扒车、蹬车、跳车等违章行为。
17、搞好运输提升质量标准化。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设备和零部件;⑵要制定出直接影响安全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定期更换、测试制度,并配备必要的测试手段。
18、选择责任心强的人担任:绞车司机、信号工、把钩工等,要对他们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,并严格考核,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。
19、斜井筒内进行维修作业,必须事先办理检修工作票,经主管领导批准,工作票交井口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,在作业期间严禁行车,检修完毕后,检修负责人必须亲自对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通知恢复通车,同时在检修工作票上签注检修完成时间。
20、在井筒内一旦发生掉道、翻车事故,必须制定措施,有专人指挥,妥当处理,以防在处理掉道的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。
二、刮板输送机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
1、使用中的刮板输送机,必须沿刮板输送机安装可靠的信号装置。
2、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,必须专人负责维护,按规定注难燃液。易熔合金塞熔化后,必须立即排除故障,然后进行更换。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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